关于《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》的补充规定
青岛市足球服务信息网 2010-04-16 17:03:07 

各参赛俱乐部(球队):

    为保证青岛城市联赛系列比赛更为有序地进行,加强各参赛队伍的纪律意识及自我管理意识,青岛市足球协会针对《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》第三章第七节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补充:

    比赛过程中,凡球队替补席管理混乱并出现指责、谩骂当值裁判员及对手球队等不当行为的,根据赛后比赛监督及裁判员报告,将给予该球队扣除联赛纪律保证金人民币500元的处罚。

    比赛过程中未经裁判员允许,球队替补席人员擅自进入场地的,根据赛后比赛监督及裁判员报告,将给予该球队扣除联赛纪律保证金人民币500元的处罚。

 

 

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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